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近期,金融机构开展“3·15”金融消费者维权活动,线下发放宣传单张,线上开设“云课堂”,普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种活动丰富多彩,深受消费者欢迎。

从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正在逐步提高。以银行业为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今年1月底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受理和转送银行业消费者投诉23.3万余件,涉及金融消费者各项权益纠纷,如财产安全权利、知情权、信息安全权利、个人财务信息安全保护不充分等。

金融消费领域投诉量高,一方面说明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不足,需要持续努力。

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金融科技不仅丰富了金融产品,提高了金融服务水平,也使得一些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更加隐蔽。一些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甚至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有关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金融案件往往存在跨地区情况,案件数量多、业务复杂、取证难度大、执法成本高等特点。从金融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往往面临举报渠道不畅、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支持、流程冗长等诸多障碍,往往处于“单打独斗”的尴尬境地。

对于消费者反应强烈、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所谓“金融创新”,不能熟视无睹、放任自流。我们必须主动调查,严肃处理。”

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对金融机构进行管控,增加其违法成本,增强其威慑作用。从一些已有案例来看,尽管监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但一些金融机构仍在反复禁止违法违规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实体和人员从事非法活动的成本低有关。在高收益的诱惑下,一些金融机构和从业者有侥幸心理。同时,从轻处罚也容易导致他们被利益驱使,铤而走险。扭转“罚小于失”、“罚小于得”的局面,需要加大金融违法成本,加强相关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定期开展金融机构业务整治。

要实现“严执法、惩违法”的目标,前提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各个金融相关立法中,增加了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权益的难度和成本。此外,现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立法水平低、规定分散、保护不足、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如何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成为代表们关心的话题。值得期待的是,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和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将统一划归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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