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七大武器”看看都有哪些

 

律师可能不是“营销律师”,但不是“营销”。律师营销也是潜在客户“了解”自己的一个关键环节,“酒香也怕巷子深。”虽然我长期定位于“推销员”,可以与案件源头的任何律师合作,但随着团队的扩大,除了案件处理外,我还必须适度“营销”。本文以刑事辩护律师为例,探讨律师营销的“七件武器”。

律师营销“七件武器”X

 

1.熟人营销

熟人营销是律师营销的“起步阶段”。定期参加村民和同学的聚会,并通过他们帮助我介绍案件的来源。这种类型的营销建立在“熟人”的信任之上,要求律师不仅要对客户负责,还要对“熟人“负责。2010年左右,我的案件主要来源于熟人营销,当时帮助我的那个人被我称为“贵族”。从那时起,即使我“不乏案件”,我也不愿意出去娱乐,但只要“贵族”邀请我,我一定会冲过去。这不仅是对曾经在雪地里给他木炭的“贵族”的永恒敬意,也是对他“伟士”绿色记忆的怀念。律师可能“傲慢”,但面对帮助过他们的“贵族”,他们需要克制自己。一颗感恩的心是积累丰富交往的基础。

2.公益营销

非营利营销是律师营销的“发展阶段”。定期参加公益活动,如向校园发送法律,向企业发送法律,将法律发送给基层,将法律送上高墙,以及参与法律援助,除了“熟人”之外,还可以赢得更多的信任。律师通过一系列公共服务,锻炼演讲能力和案件处理能力。“聪明的女人没有饭是很难做饭的。”只有不断普及法律和办案,律师才能提高专业能力,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多年来,我一直保持着每年回馈慈善事业的习惯。校园讲座、公司法普及、政府培训、电视采访和法律援助(辩护)都成了我的“保留节目”。定期做慈善工作不仅是为了保持我们的纯洁,也是为了让我们的前任教师“沉迷于生活”,体验教师的生活。

3.媒体营销

媒体营销是公益营销的“升级版”。它已经从依赖媒体“法律普及”转变为更多的公益服务,转而依赖媒体“专业宣传”。此时,律师需要反映他们的“专业素质”。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说,他们应该突出自己的“刑事辩护”色彩,并逐渐淡出其他媒体采访领域。为报纸撰写法律评论,在电台和电视上采访法律节目,甚至参与法治在线视频活动,都已成为律师媒体营销的主要方式。只要有媒体采访,“大数据搜索”将把律师与刑事案件联系起来,就好像它是刑事辩护领域的权威。

4.物品营销

文章营销是媒体营销的“扩展版”。毕竟,由于篇幅有限,律师的许多评论很难被媒体完全发表。律师必须撰写法律文章,并通过博客、微博和微信公众账户发布。律师文章营销不需要“多”,“少而精”更好,这可以体现一个人的“专业”特征。对热点问题的观点、疑难案件的分析、新法律法规的解读、律师的专业文章,不仅可以让潜在客户认识到自己的专业能力,甚至可以将律师的同行变成自己的“推荐”媒体。一些律师不写专业法律文章,但热衷于“转载热门话题”。事实上,效果并不明显。这些文章给人的印象是,此人是法律界的“通行证”,而不是法律界的一种“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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